“沉睡的人鱼之家”是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最新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主角瑞穗是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在一场游泳事故中,瑞穗失去了意识,成为了一个需要全方位照顾的类似脑死亡患者。在3年的时间里,瑞穗的父母没有放弃,应用一切高科技手段帮助瑞穗呼吸,活动四肢,想尽一切办法希望瑞穗能够继续她的生命,但是最终瑞穗仍然走到了生命的终点。
这又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在第一次瑞穗被告知可能已经脑死亡的时候,瑞穗的父母拒绝了器官捐献,但是在三年之后,经历了内心的挣扎和困惑之后,瑞穗的父母,尤其是她那十分坚强的母亲,最终选择了器官捐献。瑞穗虽然在生物意义上是死亡了,可是她的器官却在其它需要帮助的人身上继续跳动着。从这一点来说,瑞穗是以另一种方式继续活着。
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也是世界第二大器官移植大国,每年有大约30万的重病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器官捐献数却非常稀少,2015年我国共有2766人捐献了7785个器官,应该说两者之间的缺口是非常巨大的,很多患者在等待器官移植的过程中死去。因此,我国和日本一样,都是器官捐献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很多人对器官捐献不了解,甚至有一种排斥心理。那么,现在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器官捐献,为什么要器官捐献。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器官捐献并不是大众所认为的遗体捐献。遗体捐献是指捐献者死亡后,将遗体捐献给医疗单位或者医学院校进行科研教学之用,对捐献者生前的状况没有要求。
而器官捐献是指当一个人不幸死亡时,根据本人和家属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挽救他人生命,让生命得以延续。
先从法律的意义上,来了解一下器官捐献需要征得哪些人的同意。2007年,国务院颁布《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提到:“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从条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公民生前不同意,那么不得器官捐献;如果公民生前未表明,在其死亡后,家属有权决定是否器官捐献,但是需要征得所有直系家属的一致同意才能器官捐献;如果公民生前同意,死亡后也需征得其直系家属的一致同意,才能进行器官捐献;如果公民生前同意,死亡后未能找到家属,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解释,但一般认为也不能进行器官捐献。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直系家属是指公民的配偶、成年子女,或者父母。
哪些人适合器官捐献呢?
潜在捐献者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原则上没有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都可以捐献器官,最终能否捐献由医学专家评估后决定。
哪些器官可以捐献?
可以捐献的器官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等。器官捐献者或其家人不可以指定将器官捐献给某位特定人士,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分配原则,所有的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分配。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简明的器官捐献的流程:
医学评估
征得家属同意
死亡判定
器官获取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在我国,器官捐献中的死亡,又是如何判定的呢?死亡判定是由死亡判定专家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判定的,目前在我国分为:脑死亡;心死亡;脑心双死亡三种。“沉睡的人鱼之家”中的瑞穗即是脑死亡,简单点说就是全脑功能丧失,而心脏可能还在跳动,一般会间隔12小时做两次判定,两次都达到脑死亡标准才能判定患者为脑死亡。心死亡,比较容易理解,心脏停止搏动了,即是心死亡。还有一种比较严格的脑心双死亡,就是即使达到了脑死亡标准,仍然严格按照心死亡的标准来判定。
每个人都有走向生命终结的那一天,如果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献上“生命的礼物”(器官捐献),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们,那么,那就不是生命的终点,而是以另外一种形式继续活着。
最后,以这样一首诗来结束本文。
如果你要怀念我
----译自Robert N.Test
所写"To Remember Me"
总有一天,
我会躺在医院的白色被单下。
总有一个时候,
医生会认定我的脑功能已经停止。
那表示,我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那时候,请千万不要称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应该称为生命之床。
因为我要将我的身体拿出来帮助别人,
延续他们的生命。
让我的眼睛,给一位从来没见过人世的人;
将我的心,
给一位拥有一颗使他痛苦的心脏的人;
把我的肾,交给那些需要透析的人;
用我的筋骨、神经,让跛脚的孩童行走;
烧去我的残骸,
变成可绽放美丽花朵的肥料。
如果必须埋葬什么,
请埋葬我的过错、软弱及偏见。
将我的罪归还魔鬼、将我的灵交给神。
如果你要怀念我,请与我一样;
让我们都永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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