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这个骨折休养多少天啊?”这是每个骨科伤科医生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相信大部分医生都会和我一样,简单明确而又通俗地和患者说:“伤筋动骨一百天!”
这是一句民间流传的俗语,那究竟需不需要一百天这么久呢,很多患者往往心生疑窦。
那我可以专业地告诉你,“伤筋”用不了这么久,但是“动骨”,也就是骨折的话。但答案是肯定的,因为骨折愈合分为三期:1.血肿机化演进期(2周),2.原始骨痂形成期(4—8周),3.骨痂改造塑性期(8—12周)。
但是这句话只是告诉你骨折愈合时间,并不是说让你这一百天都“好好呵护”。随着当今社会患者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及康复理念日新月异的发展,我们已全然不能用过去的“骨折一入深似海,从此石膏三个月”的模式来对待骨折患者。尽早的康复功能锻炼和尽好的功能康复是我们所有骨科医生所期望的。所以请患者朋友不要太“呵护”自己的骨折,要在康复医生的指导下尽早行康复训练,尤其是那些坚强内固定的患者,更应及时训练,不要错过了最佳康复时机。
最后不得不提一句,我也碰到不少患者在4周左右自行拆除石膏,虽然这是原始骨痂已经形成,疼痛肿胀症状明显改善,但是过度的活动或负重很可能导致骨折畸形愈合或不愈合,留下残疾。希望大家一定要遵从医嘱,时刻牢记“伤筋动骨一百天”,尽量不要留下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