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6年10月16日,美国的威廉·莫顿(William Thomas GreenMorton, 1819-1868)用乙醚麻醉将一位病人颈部上的一个肿瘤切除,并迅速发表了这一成果。但早在1842年3月30日,美国医生克劳福德·郎格(Crawford W. Long 1815~1878)就应用乙醚麻醉,为一位颈背部肿瘤患者成功进行了切除手术。因为效果满意,其后继续应用此种麻醉方法,但发表这一成果的时间是1849年,因此他失去了发明权。
当莫顿试图申请这项发明专利时,却遇上了麻烦。以前曾有短期合作的牙医韦尔斯(H.Wells 1815~1848)和给予他启迪和指导的化学家查理·杰克森(Charles Thomas Jackson,1805一1880)都提出质疑,竞相争夺此项发明专利,三人各不相让。不幸的是,韦尔斯因犯严重伤害他人罪锒铛入狱,于1848年自杀身亡。杰克森与莫顿争夺最为激烈,诉讼20年,毫无结果。莫顿身心交瘁,长期郁闷,因脑出血于1868年死亡,年仅49岁。而杰克森则精神恍惚,因严重的精神病,入住精神病院治疗7年未见好转,于1880年离世。
不得不提的是,在莫顿和杰克森去世后,也许是后人为了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其墓地里的纪念碑上,都宣称:在为人类减轻痛苦中自己取得了胜利。
这场发明专利权之争,三人都认为自己在乙醚发明过程中做了关键性工作,官司持续20年之久,当事者身心疲惫程度可想而知。起初相互支持或合作,都是为了减轻人类之病痛。可谁能想到,乙醚麻醉成功用于临床之后,争夺此项发明专利的“战役”随即打响。令人悲哀的是,疯的疯,死的死,历经煎熬,又以纠纷者生命的终结而宣告官司收尾。 纵观古今,为权、为名、为利、为色之争的悲剧枚不胜举,家破人亡,身败名裂者也并非罕见,而这则发明专利之争的当事者也均未逃脱厄运。 若当事者不能沉静自我,幡然醒悟,或接受高人点播,跳出“当事者迷”的怪圈,始终受困于局中不能自拔,一路走到黑,凶多吉少的结局在所难免。因为,天才与疯子,光明与黑暗......都只有一线之隔,只不过是能否在关键时刻跨越那条线,越过那道坎。再者,此时能否走出全新的自我,关键是自己。正如《摆渡人》所言:“渡人者自渡,自渡者渡人”。 乙醚麻醉的发明,不仅揭开了现代麻醉学的序幕,也为外科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促进人类健康和医学的进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可惜的是,由乙醚麻醉发明专利权之争引发的这场悲剧之痛,却是任何麻醉剂都无法麻醉的疼痛。 心痛人最痛!
作者:济宁医学院教授 杨志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