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达医晓护 的第 2225 篇文章
电视剧《外科风云》中,张淑梅是一名胸外科护士。胸外科收治了一名病人,因为青霉素过敏抢救无效去世,胸外科主任修敏齐认定是张淑梅给病人注射利多卡因时误打了青霉素,才造成了这起医疗事故,张淑梅被停了职,离开了医院。虽然该事件是电视剧情,但现实生活中也会发生。β-内酰胺类抗菌药也说我不背锅,而且江浙一带部分β-内酰胺类抗菌药已经不需要常规皮试了,临床的您认为这样真的可以吗? 一、β-内酰胺类抗菌药都包括哪些呢? 主要分为三大类 1. 青霉素类:包括天然青霉素、耐酸青霉素、耐酶青霉素、氨基青霉素、广谱青霉素、半合成青霉素等; 2. 头孢菌素类:包括第一、二、三、四代头孢菌素; 3. 其他β-内酰胺类:单环类、头霉素类、碳青霉烯类、氧头孢烯类等。 二、当前β-内酰胺类抗菌药皮试存在的问题 1、皮试延误患者治疗时间; 2、假阳性大幅缩窄患者治疗选择; 3、医务人员对过敏反应认知普遍不足; 4、造成抗菌药物过度使用(如万古霉素,碳青霉烯类); 5、对过敏史判断粗率; 6、青霉素皮试不规范; 7、懒政思维导致头孢菌素皮试盛行(司法判例的不良影响); 8、对过敏性休克抢救认识错误; 9、不仅劳民伤财,而且造成抗菌药物使用结构不合理、 间接推动耐药性增高; 三、皮试药物 皮试药物主要是指一类在应用前应做皮肤过敏试验的药物。皮肤过敏试验方法通常有划痕、斑贴、皮内、点(挑)刺等法;临床上以皮内试验法(皮试)为最多见,它不但准确性较大,而且灵敏度亦较高,但试验时也可能发生危险,应特别谨慎。以上各种试验在进行药物(抗原)皮试的同时,均应用生理盐水或其它抗原溶媒作空白对照,以消除非特异性的皮肤反应。必须强调指出不能单独依靠皮肤过敏试验而下诊断,皮肤试验不是诊断性,而仅是证实性的,试验结果的解释必须与病史、临床表现以及其它的试验结果相结合才能做最后判定。需要做皮试的药物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按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一类是特定情况下才需要做皮试的药物。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须做皮试药物共有27种。 四、正确认识β-内酰胺抗菌药物皮试 1.《青霉素皮试的专家共识》出台有利于提高青霉素类药物使用比例;澄清一些错误概念;询问病史甄别真假过敏(皮试阳性≠过敏):皮试时增加阴性对照:皮试阳性患者可以再次皮试;使用专门试剂,避免多次稀释;指出可能干扰皮试结果的药物:酒精过敏患者生理盐水消毒。 2. 关于头孢菌素皮试意见 日本化疗学会等组织从2004年起建议停用头孢菌素等抗菌药物皮试,理由:无可靠方法;药品质量已提高;美国不做,过敏率低于日本;皮试阳性率远高于实际过敏率;2009年回顾过敏反应统计后再次肯定不做皮试决定。我国的专家的主流观点是建议国内使用头孢菌素时不做皮试,我本人严重同意。但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和文件。 读完上文,电脑前的您怎么看待β-内酰胺类抗菌药皮试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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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名和地名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胰腺与脓毒杂志主编:裴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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